离婚协议中关于房产过户的规定
永康法律咨询
2025-04-24
在离婚协议中关于房产过户的规定,是双方约定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38条,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当平等分割。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在离婚协议中可以约定由一方取得,并由取得房产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具体规定如下:首先,双方需明确房产归属,将房产过户至其中一方名下;其次,房产过户应当办理相关手续,如签署过户协议、提交房产证、身份证明等材料,并支付必要的税费;最后,离婚协议中的房产过户条款具有法律效力,一旦协议生效,双方应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如果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通过诉讼途径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38条: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当平等分割。法律有特别规定或者夫妻双方对财产分割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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