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在老人宅基地上建房,产权是谁的?

永康法律咨询 2025-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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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在老人宅基地上建房,产权归属需结合宅基地使用权归属、建房出资情况以及是否经过审批等因素综合判断,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宅基地使用权是以户为单位申请并取得的,通常登记在户主名下,但实际权利人是该户的所有家庭成员,不过在习惯上常以户主为代表。如果宅基地使用权证上登记的是老人的名字,且没有其他特殊约定或变更情况,那么宅基地的使用权原则上归老人所有。在这种情况下,儿子在老人的宅基地上建房,房屋的产权不能直接归属于儿子。因为房屋和宅基地是不可分割的整体,遵循“房地一体”原则,即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具有一致性。虽然儿子出资建房,但房屋是依附于老人的宅基地而存在,所以房屋的产权一般应归老人所有,儿子可能享有因出资而产生的债权,例如在老人去世后,作为继承人参与遗产分配。即使宅基地使用权属于老人,儿子全额出资建房,也不能直接取得房屋的产权,但可以基于出资行为主张相应的权益。例如,在老人去世后,儿子可能因出资建房而在遗产分配中得到更多的份额;或者与老人签订书面协议,约定房屋建成后的使用、收益和处分等权利归属,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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