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扶养人的范围包括哪些?
永康法律咨询
2025-06-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法定扶养人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子女对父母的扶养义务。子女有义务抚养没有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父母。父母有权要求子女提供必要的生活费,如果子女不履行这一义务,父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子女给付抚养费。2.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或残疾子的扶养义务。父亲或者母亲有权要求子女提供必要的生活费;子女不履行抚养义务的,父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子女给付抚养费。3.祖父母或孙子女间的扶养义务。如果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祖父母有权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如果祖父母生活困难,无法自给自足,在不能由父母供养的情况下,可以向孙子女求助,但不能向孙子女索取抚养费。4.其他亲属间的扶养义务。在特定情况下,其他亲属如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也可能承担起扶养义务。这种情况通常需要通过诉讼或者调解来确定权利和义务。需要注意的是,法律中的“没有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指的是经济上的无力,而不是生理上的无法独立生活。此外,法定扶养人的范围和具体义务可以根据个案的实际情况由法院进行调整。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34条的规定:'子女有权要求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费;父母有权要求子女提供必要的生活费。如果子女不履行抚养义务,父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子女给付抚养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35条的规定:'父亲或者母亲有权要求子女提供必要的生活费;子女不履行抚养义务的,父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子女给付抚养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36条的规定:'祖父母、外祖父母有权要求孙子女、外孙子女提供必要的生活费;孙子女、外孙子女不履行抚养义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孙子女、外孙子女给付抚养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37条的规定:'兄弟姐妹有权要求具有履行能力的其他兄妹提供必要的生活费;但是,兄弟姐妹之间一般不承担相互赡养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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